本报岳阳讯 近日,云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,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18年7月28日至8月14日,被告人陈某伙同被告人唐某等3人(另案处理)商议在“7播”直播平台上利用“老虎机”(赌博机)开设赌场,并购买了3台赌博机在被告人肖某(另案处理)租住的株洲市天元区华晨国际A栋N单元X室,利用手机直播的方式开设赌场进行赌博。陈某和唐某等三人轮流负责直播、接受投注,并冒充观众参赌吸引参赌人员,被告人肖某亦帮忙接收投注、冒充赌客参赌、打扫卫生等。期间,共组织168人参赌,接受投注973次,累计赌资106800元,非法获利95964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陈某伙同被告人唐某三人以营利为目的,利用赌博机在网络直播平台开设赌场,参赌人数累计168人,非法获利95964元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遂作出以上判决。
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唐思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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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潇湘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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